在3月1日舉行的2011跨國公司中國論壇間隙,國家發改委通過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司長孔令龍透露,發改委已經開始與商務部醞釀《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促進法》,目前正在起草階段。孔令龍在當天論壇的演講中稱,發改委將大幅放寬對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限制。
此前,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李明光處長曾對媒體透露,醞釀已久的《境外投資條例》已經形成了建議稿。據李明光介紹,該條例和配套管理辦法包括大幅度下放境外投資審批權限,為我國企業境外投資創造有利的法律環境和條件。
“十二五”期間,中國政府將繼續鼓勵中國企業“走出去”。孔令龍表示,發改委將大幅放寬對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限制,從本月起,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3000萬美元提升到3億美元,非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1000萬美元提升到1億美元,央企境外投資直接適用備案制,不需要經過審批。
據悉,雖然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先后出臺過一系列規定,如商務部頒布實施的《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、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《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管理規定》等,在為企業營造良好對外投資環境和便利化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,但是與我國企業“走出去”發展趨勢和緊迫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,主要是效力層級不高,且現有部門規章在監管上較重,在保護和促進方面不夠。